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可優先透過訂單傳訊功能聯絡客服人員,或來信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※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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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時間:每週二至週日 09:30 - 17:30
退換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請注意,未滿免運門檻,寄送運費將由買家負擔,恕不返還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- 餐廚器皿:由於關係個人衛生,如商品已拆封,恕《巡藝》無法接受退換。
- 皮件、飾品等配件:商品拆封使用,不提供退換。
- 商品說明本身即特別注明不得退換貨之商品。
- 優惠專區商品恕無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- 已另告知或註明商品本身為瑕疵或其他因素而特價之商品。
- 海外郵寄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-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 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