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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著藝術家旅行 遇見在地好事物

退換貨政策

商品鑑賞期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可優先透過訂單傳訊功能聯絡客服人員,或來信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※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

 客服信箱:taiwanarttogo@gmail.com
 客服專線:02-2598-3868
 服務時間:每週二至週日 09:30 - 17:30


退換貨須知
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請注意,未滿免運門檻,寄送運費將由買家負擔,恕不返還。
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  1.  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  2.  餐廚器皿:由於關係個人衛生,如商品已拆封,恕《巡藝》無法接受退換。
  3.  皮件、飾品等配件:商品拆封使用,不提供退換。
  4.  商品說明本身即特別注明不得退換貨之商品。
  5.  優惠專區商品恕無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  6.  已另告知或註明商品本身為瑕疵或其他因素而特價之商品。
  7.  海外郵寄。
  8.  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  9.  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  10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  11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  12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 。

除非商品有重大瑕疵,基本不接受換貨。出貨前皆會檢查商品品質,若有問題亦會提前聯繫告知商品狀況,經消費者同意才進行後續出貨作業。如有換貨需求,請向客服人員提出協助,客服人員會與您聯繫並進行後續處理。

※若退貨後商品未達免運標準,則原始訂單將加計公告運費。


退貨流程
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

退款說明
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由於銀行作業時間不同,預計在退刷的 7-21 天後,您可於您的信用卡帳單看到退款明細,您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進行查詢。

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